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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陳嘉洛)特區政府展開政改諮詢逾3個月,如何經過「民主程序」產生特首候選人,成為討論焦點。有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人大代表估計,特首普選中的「民主程序」,一定是實行全票制,中央不會在這道提名權大門中作任何讓步。
該人大代表昨日向本報透露,基本法訂明特首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加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日前發表有關普選的言論,故所謂「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根本不可能實行。
須取過半提委支持 上限3人
該人士又認為,2017年特首普選產生特首候選人的程序,一定是全票制,參選人須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始能「出閘」成為正式候選人,上限3人。
該人士分析指,所謂「民主程序」,以內地法律角度而言,必然是「少數服從多數」及「過半數支持」,故「全票制」將必定出現在特首普選的提名程序中。
被問及反對派一直對「全票制」極為抗拒,聲言倘實行這種「篩選」方法,屆時一定會「佔中」,該人士則指,中央今次沒有讓步或妥協的空間,因為中央在2010年政改已為「超級區議會」選舉方法作讓步,「上次我(中央)讓了,今次就到你(反對派)」,又相信全票制才是政改的真正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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