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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強調仲裁及調解不是「萬靈藥丹」。 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昨日討論政府以仲裁或調解機制解決政府與市民爭端。有議員建議政府仿傚加拿大,以仲裁或調解機制取代透過司法程序收地的可行性。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政府會繼續推廣調解,但強調仲裁及調解不是「萬靈藥丹」,因為評估收地補償金額要遵從法例,仲裁或調解的空間十分有限。
有議員昨日在立法會上質疑,政府只是透過司法程序處理收地賠償事宜,令不少市民無法負擔高昂訴訟費用,無奈接受政府的賠償方案,要求政府以先導計劃引入仲裁或調解機制,協助市民處理與政府的爭拗;自由黨田北俊亦認為,一般收地賠償低於市價,令市民感到不滿;經民聯梁美芬則希望,仲裁調解可以推展至不同領域,而不止在補地價上。
政府無意用法律嚇市民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時表示,地政總署在評估法定補償時,要遵從相關法例,仲裁或調解的空間有限。他說,現時收回土地,包括提出特惠賠償等政策行之有效,絕大部分受影響市民都滿意結果,若果有意見,可尋求土地審裁處裁決,強調仲裁及調解不是「萬靈藥丹」。
他又指政府無意用法律權力威嚇市民,調解仲裁亦並非大財團專利,會繼續推廣調解,研究在醫療事故或大廈維修等問題上,採用調解解決爭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亦強調,政府制定的政策不會因為受影響人士是市民或是商人而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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