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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明深信,調解是排解不同層面糾紛及締造社會和諧的重要工具。
今日的香港講究個人權益及法治精神,不論是大商家或小市民,稍一不慎也會與第三者產生矛盾衝突,甚至惹上官非訴訟。近年,隨茩輕雿楖悛A務愈趨普及和成熟,「對簿公堂」、舌劍唇槍不再是唯一出路,相反透過協商溝通可達至「雙贏」的和解結局。
具備20多年調解服務經驗的香港和解中心創會會長、律政署調解督導委員會委員梁海明,多年來積極參與推動香港調解服務的發展,他深信調解是排解不同層面糾紛及締造社會和諧的重要工具,香港調解服務近年發展速度快,但在資格認證及服務推廣方面尚有很大的優化空間,而隨茖潀a融合發展,調解服務更加是港人開拓內地市場的另一重要領域。
梁海明又透露,香港和解中心將於4月3日及4日在港首度主辦第三屆「亞洲調解協會國際研討會」,相信能為本港的調解服務進一步奠定基礎,同時有助亞洲以至國際間,共同探索推廣調解的新方向。■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行政長官在《2007至08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一個由律政司司長領導的跨界別工作小組,籌劃如何更有效和更廣泛利用調解處理高層次的商業糾紛,及相對小型但與社區息息相關的糾紛。在政府及持份者多年來的努力下,香港《調解條例》於2013年1月1日生效。
工程師出身 1999年創和解中心
梁海明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調解服務起源自90年代的機場核心工程,當時的建築工程界引入相關概念,其後陸續發展至社會不同層面。本身是工程師的他,早在80年代接觸調解服務,94年修讀調解課程,並於1999年創立香港和解中心,多年來活躍推廣調解服務,過去5年亦在科大擔任客座教授,教授糾紛處理碩士課程。
梁海明形容香港調解服務在過去10多年來,相對亞太其他地區發展前衛,發展速度亦較在80年代已起步的英國更快,至今調解技能在香港社會不同層面廣泛應用,包括在家事、商務、學校與家長或同輩之間、懲教處與犯人之間,醫管局與病人及家屬之間,以致警民關係等方面。
減法院負荷化衝突 大事化小
梁海明坦言,調解服務對締造社會和諧發揮積極作用,除了減低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的精神及金錢耗費,也可大大減低法院個案負荷。例如警務人員雖然是負責執行法律,但只要適當利用調解技能,也可更有效地處理社會糾紛,減低社會成本,「很多時候社區的磨擦糾紛不一定要即時執法拉人的,相反透過調解方法,控制到當事人情緒,可以減低衝突,大事化小」。
梁海明表示,過往在港從事調解工作的認可調解員,都是經由不同的本地及海外調解資格評審機構取得認可,各間機構各自訂立不同的培訓及資格評審規定。
近年,在政府及業界機構共同推動下,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簡稱調評會,已在2012年8月註冊,成為香港調解服務的單一資格評審組織,創會成員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香港和解中心。
他表示,目前香港約有2,200位調解員,司法機構調解資訊中心也提供調解服務資訊,香港的調解員沒有劃一收費,但一般每小時數千元,個案平均數小時至數天內完成。他期望隨蚑桮會成立,能繼續與調解範疇的各持份者合作,密切留意調解員資格評審制度的發展,同時業界亦需要向社會加強推廣調解服務的應用,使調解能在香港社會普及化,創造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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