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違反誠信或判監 要保障公眾對政府信心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連津貼月入達8萬元的環境保護署女環境保護主任馮詠詩(37歲),於2010年至2011年間兩度從署方的電腦,取得都會委員會及鄉郊委員會的閉門會議議程,透過署方電郵發送給於中電控股工作、私人任職城市規劃顧問的友人徐家傑。馮原被控4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她昨承認其中2項,另外2項獲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批准被告保釋,但指斥被告行為違反誠信,「若輕判會令公眾對政府部門失去信心」。
馮在香港大學環境科學系畢業,修讀城市規劃碩士課程後,於2001年入職環保署任助理環境保護主任,2004年晉升至環境保護主任。其工作包括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製備簡報,以供上級出席由都會委員會及鄉郊委員會舉行的會議。
朋友聚會談及事宜無收利益
馮與徐於城市規劃碩士課程認識,為舊同學、朋友關係。由於馮已記不起事件細節,估計她應該是在朋友聚會中與徐談及有關事宜,但強調她並沒有收取任何利益。
求情披露資料僅一項列機密
辯方在求情時稱,馮發送給徐的會議議程中,包括申請人姓名、負責顧問公司及將討論的機密事項等資料。惟強調披露資料中只有一項列明是機密,其餘大部分為公開資料,引述徐指「得益只是比其它人早一、兩日知道」、「作為顧問,即使在兩、三日前知道都沒能力影響議程」。
裁判官張志偉回應指,馮的行為違反誠信,十分嚴重。但考慮到案中披露文件所涉及的機密資料不算多,看完議程後「似乎也只是會知道有這樣的會議開過」,因此會給予特別考慮。指雖然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現時對判刑持開放態度,仍有可能對馮判處監禁。
辯方又指馮單身,任環境保護主任時月入連津貼約8萬元,是六旬父母的經濟支柱。多封馮的上級過往撰寫的評核,均讚賞馮工作表現良好、持續進步,是一名年輕專業人士等,指馮如非愚蠢犯案,將來至少可再晉升一級。惟她於接受調查期間被調職,直至被落案起訴後已停職至今,相信她將來不能再在環保署或其它政府部門工作。而徐至今仍沒有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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