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年惡漢疑不滿乘坐小巴未能在禁區下車,在小巴行駛期間涉嫌飛腳襲擊司機,司機停車後與惡漢打架。涉案惡乘客早前被控襲擊罪,再與小巴司機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小巴司機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但須簽保守行為;而惡乘客除原有2項控罪外,被加控「在公共小巴內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他否認全部控罪,獲准保釋至本月28再訊。
司機獲不提證供起訴 簽守行為
35歲小巴司機林少安本與33歲乘客陳燦群,同被控於今年1月21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69號外非法打鬥。惟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考慮林在案中的角色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准許他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
同車客拍打鬥片 2短片呈堂
報稱為保險從業員的乘客陳燦群,則繼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在公眾地方打鬥」2罪,另加控一項「在公共小巴內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控告他於案發當日在小巴上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由於同車乘客拍下有關打鬥的片段並在網上瘋傳,屆時控方將呈上2段短片。
案情指,一名男子當日下午在油塘登上林少安駕駛的小巴,坐在林的後方,當小巴駛至太子道東時,男子要求下車但林拒絕,2人發生爭執,男子從後襲擊林。其後林在太子道西停車,2人落車後發生打鬥,驗傷後證實林的兩邊面及頸部擦傷紅腫,男子的右眼及面均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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