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兆東
1. 延長未來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
文職職系人員延長5年至65歲退休;紀律部隊劃一57歲退休,若通過年度評核就可進一步延至60歲
2. 容許部門首長延長聘請已屆退休年齡現職員工
獲延長聘請者將繼續現有職位,受僱期總共不得超過5年,適度放寬審批準則
3. 推出「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
以合約制重聘已退休公務員,擔任臨時或額外職位,獲聘人士不納入公務員團隊體系
4. 精簡公務員離職後就業規管機制
方便非首長級人員繼續按其意願,從事基層工作,留在勞工市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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