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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現時本港以《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規管私家醫院,昨日有報道指,私家醫院規管事宜工作小組正研究修例,加強懲處違規私家醫院,建議違反收費透明度或人手不足等實務守則,最高可罰款10萬元,金額較現時增加100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為配合自願私人醫保計劃,將誘導部分有能力中產人士多使用私家醫院,港府須加強規管私家醫療機構、增加收費透明度等。
高永文表示,當局已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私人醫療機構規管,並會建議透過修改法例,賦予衛生署更大權力,規管現有私營醫療機構。另他指初步有建議認為應提高罰則,當局會聽取社會意見後才決定罰則水平。
私營骨灰龕法例次季引入
他又指,將在今年第二季引入規管私營骨灰龕法例,由食物及衛生局執行。有關法例須考慮符合規劃用地目的、建築、防火安全等因素。他希望給時間予只須積極採補救措施便能符合法例的處所補救,並加大執法力度,盡快取締沒可能符合法例要求的處所。他相信執法上軌道後,不會再有一窩蜂營辦違規私營骨灰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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