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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飼養野豬「Tommy仔」(見圖)的西貢南圍原居民「標叔叔」,被指在去年11月雖知道飼養逾一年的野豬「Tommy仔」曾咬人,但沒報警及對野豬拳打腳踢。「標叔叔」昨承認沒有就事件報警,但否認曾虐待野豬,案件將於6月11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控方透露野豬「Tommy仔」已交由漁護處看管。
62歲人稱「標叔叔」的被告成榮標,昨在觀塘法院承認「沒有將動物咬人的事實報警」控罪。控方透露被告在去年一月,發現「Tommy仔」被狗咬傷,遂帶牠看獸醫,但沒打防疫針。被告得知野豬在去年11月17日咬傷途人但沒報警。
被告昨求情指當事人已表明不追究,故當時沒有報警,即時道歉了事,但當得知犯罪後已認罪。惟被告否認殘酷對待動物罪,控方昨呈上2份關於野豬傷勢的醫生報告,並透露被告警誡下指,若不打和踢又如何能制服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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