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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吉星鵬在庭審中。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許娣聞 南京報道)疑戴綠帽而瘋狂斬妻30刀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昨日下午在南京市中院一審宣判,被告吉星鵬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法官並指出,由於被告殺人手段特別殘忍,且未獲死者親屬諒解,故有必要對其限制減刑。法庭宣判後,死者家屬依然不滿判決,當庭要求上訴。
案發於2013年4月25日凌晨,富家子吉星鵬懷疑其22歲的妻子祁某有外遇,並懷疑剛出世僅三個月的孩子非親生,酒後在南京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家中與妻發生口角,繼而揮刀狂斬對方逾30刀,令祁某當場死亡。經過親子鑒定,這個孩子確實為吉星鵬和其妻子祁某的親生骨肉。
該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除了被害妻子祁某年輕貌美,留下的孩子嗷嗷待哺讓人惋惜之外,殺人者的丈夫吉星鵬也被曝是「富二代」,為南京一家超級跑車俱樂部成員。
該案在去年11月初庭審期間,被害人家屬還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請求法院判被告死刑立即執行,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約57萬元。被害人家屬強調,他們並不想要補償,就是想要判被告死刑,提出民事賠償只是為了保留日後上訴的空間。而吉星鵬在供認殺妻的犯罪事實、表示願意賠償之餘,反覆強調自己有自首情節,並稱無故意殺人的意願和行為,故不應構成故意殺人罪。
案屬婚姻糾紛 不判立即處死
由於案情複雜,當事雙方訴求有嚴重衝突,導致該案延近半年才宣佈判決結果。昨日法院的判決書指出,吉星鵬在其父親報警、母親出門呼救後,仍在現場繼續行兇,因而法院不採納「被告人係自首」的辯解理由。判決書並指出,吉星鵬僅因聽信傳言而懷疑妻子不忠,持菜刀、水果刀砍切、捅刺妻子逾30刀致死,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鑒於本案係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犯罪,可以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由於吉星鵬故意殺人手段特別殘忍,且未得到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故有必要對其限制減刑,以防止被告通過各種方式來在緩刑的基礎上獲得減刑。
昨日在法庭判決現場,祁某的家人帶�茼漯抰罋酗W庭,當聽到判決結果的瞬間,祁某家人大呼「不公平,為什麼不判處死刑」,並當庭要求上訴。而被告吉星鵬的家人對此並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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