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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發表會員對政改意見的調查。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鼓吹違法「佔領中環」,聲稱「公民抗命」可「以法達義」,但不為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日公佈政改調查,約七成六受訪律師或大律師反對「佔中」,七成七人認為「佔中」損害香港法治。該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批評,「佔中」發起人未有循所有合法途徑爭取其政治目標,就發動「佔中」,不符「公民抗命」定義,直斥行動違法和具破壞性。據引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該會講座時表示,倘「佔中」發生,定當有法必依,嚴格執法。
袁國強昨日出席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舉行的政改講座,並接收該會的政改意見調查結果。該會於本月14日至24日以問卷調查形式,成功訪問156名事務律師或大律師,問卷收回率為26%,陳曼琪指律師工作繁重,對收回率感到滿意。調查顯示,76%受訪者表示不支持「佔中」,支持的僅得15%,「未決定」則佔8%。至於「佔中」是否有可能損害香港法治,77%受訪者認為有可能,認為「不可能」及「不知道」者,各佔15%和7%,顯示大部分法律界人士反對「佔中」。
陳曼琪引述袁國強表示,基本法賦予香港享有言論、集會等自由,市民應合理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他不希望、不鼓勵市民透過違法行為達致目的,又指作為律政司司長,「佔中」一旦發生,定當有法必依,嚴格執法。
陳曼琪指曲解「公民抗命」
陳曼琪並以個人名義向「佔中」發起人發公開信,指「公民抗命」是參與者用盡所有合法途徑下,仍無法改變不公義,才採取對他人影響最少的有限度抗爭,但「佔中」卻不符「公民抗命」定義,批評反對派在政改諮詢展開前已發起「佔中」,擔心行動會導致暴力和流血衝突。
她又引述法院裁定社民連成員古思堯燒國旗一案罪成的判詞為例,批評古藉犯法而把法庭變作其政治平台的行為,並引述法官指「公民抗命」不是獨立求情理由,被告的動機、手段、後果及對社會的影響都是考慮因素。
籲提司法覆核代替「佔中」
陳曼琪表示,香港有訴訟自由,建議「佔中」發起人倘認為政改方案有「不對之處」,可於「五步曲」中的第一步,即特首向人大提交報告時提出司法覆核代替「佔中」,以法論法。她不認為司法覆核會拖延落實普選,斥責「佔中」對推進香港民主無幫助,反而更有破壞性,又強調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普選是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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