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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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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公提」「黨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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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表明,任何削弱或取代提名委員會憲制角色建議,如「公提」及「黨提」等均不符合基本法。梁祖彝 攝

批異見者打壓圍攻大律師公會 削弱專業意見認受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繼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表明「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違法後,香港律師會昨日亦嚴正表明,任何削弱或取代提名委員會憲制角色建議,如「公提」及「黨提」等均不符合基本法。律師會主席林新強特別提到,大律師公會以專業法律角度解釋提委會權力,但隨即受異見者圍攻打壓,並千方百計削弱其專業意見的認受性。他絕不同意這些政治手段,期望社會能互相尊重。

調查結果連政改意見書交政府

律師會上月訪問了超過690名會員,已於日前將調查結果連同政改意見書遞交政府,並於昨日舉行記者會介紹他們的意見。

律師會強調,基本法序言表明,基本法規定了中央政府實行對香港的政策方式。因此,提委會、特首普選投票安排,以至立法會產生辦法包括功能界別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方案的合法性,首要原則是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立法機關制定任何法律不得牴觸基本法。」

他們指出,提委會作為具憲制的基礎組織,擁有提名2017年特首選舉參選人的實質提名權,而非名義上的權力:「我要藉此機會更義正詞嚴地講,任何削弱或取代提委會憲制角色的方案,例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都不符合基本法,亦即是違法。」

就大律師公會早前指「公提」及「黨提」違法後,被反對派陣營連環質疑。林新強在記者會上主動提到,最近有些人聽到不同意見,便以群體言論打壓,務求令對方退縮。比如大律師公會以專業法律角度,解釋提委會權力,就立刻受到異見人士圍攻,質疑其公信力,並千方百計削弱專業意見的認受性,「我絕對不認同這些政治手段,在同一事件上有不同看法很普遍,大家應當互相尊重。」

關於提委會組成,律師會同意提委會「可參照」現時選舉委員會組成,但不應硬性規定必須使用選委會的條文,「意即『不參照』應該有合理理由。」他們又贊成提升提委會「廣泛代表性」元素,如增加提委會成員數目及界別。為增加提委會直選元素,可擴大四大界別以至新增界別,歡迎個別界別由公司票或董事票轉成個人票。

「出入閘」人數涉「政治角力」

在「入閘」及「出閘」門檻的問題上,他多次強調,數字是「政治角力」,律師會不對此發表意見。被問到提委會應否有「篩選」,林新強回應時說,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已規定特首參選權,如須對中央政府和特區負責、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等,而如被頒令破產及精神上沒有行為能力的人不能參選,「『篩選』是合理的,但條件必須合法合理。」

被問及特首須「愛國愛港」,林新強說,基本法「無呢幾隻字鰜蛂v,但基本法規定特首須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或已涵蓋「愛國愛港」含意,「中央政府不信任你(參選人),你又怎樣擔任這個職位呢?」

他進一步補充說,雖然並非不同意「愛國愛港」準則,但「愛國愛港」實屬抽象詞語,難用現有法律條文及機制作判斷,從而決定他能否被提名。

政改原地踏步 整個社會付代價

會上,林新強總結律師會會員調查發現,73%受訪會員質疑本港能否按照基本法,實現2017年特首普選及2020年立法會普選的最終目標;近八成表示若政改失敗告終,下次選舉沿用現有制度感到失望;有近六成受訪會員認為法治重於自由及民主。林新強強調,政改原地踏步,屆時整個社會都要付出代價。

針對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律師會認為,任何功能組別改革,須符合最終廢除功能組別的目標,並建議2016年立法會選舉增加地區直選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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