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對於公司註冊處早前質疑「佔中」搞手申請註冊公司「OCLP Ltd」,目的並非「合法目的」,要求交代公司與「佔中」有否關係,協助「佔中」成立公司的律師鄧偉棕早前向傳媒聲稱,他們的章程內並無「佔領中環」四字,公司名稱也只有「OCLP」四個英文字母,相信純粹是註冊處自行聯想公司與「佔中」有關。事實上,「OCLP」就是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的簡寫,即是「以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佔中」搞手煽動以暴力手段霸佔、癱瘓中環,挑戰本港《公安條例》之外,還企圖挑戰《公司條例》,足見其違法行徑明目張膽。
「障眼法」顯做賊心虛
去年10月,公司註冊處發言人表示質疑「OCLP Ltd」是否與「佔中」有關。鄧偉棕揚言,自己任律師21年來,從未試過註冊處認為註冊有問題。又聲稱,他們的章程內並無「佔領中環」四字,名稱也只有「OCLP」四個英文字母,相信純粹是註冊處自行聯想公司與「佔中」有關。「佔中」發起人陳健民則聲稱,註冊處提問非比尋常,認為是政府以行政手段阻撓他們。他又謂,雖然公司申請人是「佔中三子」,但為何註冊處會假定公司與「佔中」有關,「你唔畀我哋3個開補習社﹖」
其實明眼人都知,所謂「OCLP」,實為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的簡寫,即是「以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而所謂「佔領中環」,就是以暴力手段,強制地霸佔、癱瘓中環,違反本港《公安條例》等多條法例。「佔中」擺明是此地無銀三百両,故意以英文縮寫來掩飾公司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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