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選舉委員會的委員,透過四大界別不同分組以選舉、提名或當然委員方式產生,主流意見認為,日後的提名委員會仍然沿用選委會做法,提委會委員的產生辦法維持不變,確保制度穩定性。
諮詢文件提到,選舉委員會現時38個界別分組當中,有35個界別分組委員是透過得票最多者當選的選舉產生,而宗教界界別分組由提名產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立法會議員則為當然委員。
提委會人數 方案建議多
民建聯、新民黨、鄉議局、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香港僑界社團聯會等多個政黨和團體提交的政改意見均指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應按照現行選委會四個界別分組的組成框架設計,選委會直接過渡到提委會。
香港工商專業聯會提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通過的決定,提委會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委會現行規定組成,為此,提委會應沿用選委會四大界別組成模式,不應與選委會分別太大。
不過,也有學者和團體提出產生提委委員的新方法。包括港區人大代表劉佩瓊在內、在本地任教經濟及社會科學等13名大學學者提出的方案,則提出增加提委委員民選產生成分的方案,建議提委會擴大最多一倍至2,400人,而新增的1,200名委員維持四大界別,但須先經界內再經全港300多萬名選民產生。
新論壇則建議目前選委會4界別1,200人產生辦法不變,但同時新增300個名額,通過隨機抽樣方式產生,讓委員可涵蓋年輕人、家庭主婦、退休人士及不同行業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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