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印花稅(SSD)
由2010年11月20日起,所有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取得的住宅物業,若在兩年內轉售便要繳交「額外印花稅」。2012年10月推出「加強版額外印花稅」。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交易取得之住宅物業:
-半年內轉售稅率為15%;
-半年但不超過1年轉售,稅率為10%;
-超過1年至2年轉售,稅率為5%。
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之住宅物業:
-半年內轉售稅率為20%;
-半年但不超過1年轉售,稅率為15%;
-1年以上至3年內轉售,稅率為10%。
買家印花稅(BSD)
由2012年10月27日起,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外的人士或以公司名義購買取得的住宅物業,均要繳付交易價格15%的買家印花稅。
最新發展
2月份已通過立法會,但訂明「先訂立,後審議」機制,政府承諾只會在「減辣」時使用快速機制,「加辣」時會用回現行的草案二、三讀機制。
雙倍印花稅(DSD)
由2013年2月23日起,樓宇成交價在200萬元或以下的交易,印花稅的稅率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200萬元至300萬元由1.5%升至3%,如此類推,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大致意思是將所有的印花稅率調高1倍。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包括工商舖等的交易。但香港永久性居民如購買住宅物業時,沒有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可獲豁免繳付DSD,只須按舊稅率繳付。
最新發展
消息指,政府會考慮將換樓客在購入新物業6個月內出售舊物業的限期放寬,由現時臨約起計算,推遲至完成轉易契後;以及容許樓花買家在現樓交收後才開始計算該6個月限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會出席立法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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