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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建議有長者及傷殘人士的家庭,應有資格申請低津。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扶貧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公聽會,討論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由多個團體組成的「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批評,低收入津貼申請門檻高,要每月工作208小時,才能獲取1,000元的較高津貼,會導致部分家庭成員忙於工作,無法與家人共聚。聯席代表又指,有長者及傷殘人士的家庭,亦應有資格申請津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推出低收入津貼是希望鼓勵自力更生, 以及打破跨代貧窮,主要針對有小童的家庭。至於長者及傷殘人士,已經有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機制,會在今年內檢討傷殘津貼機制。他又說,只要有家庭成員每月工作144小時,就可以申請至少六百元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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