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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參與騷亂疑犯在越南河靜省法院受審。 電視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 新華網消息:越南河靜省法院10日首次開庭審判在5月14日發生於該省的騷亂中盜竊財產的兩名疑犯,兩犯分別被判處30個月和24個月有期徒刑。
據越南通訊社報道,兩名疑犯黎仲秀(22歲)和盧明仲(25歲)都是來自河靜省以北的義安省新奇縣,他們涉嫌在河靜永安經濟區騷亂中犯有盜竊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處黎仲秀有期徒刑30個月,盧明仲有期徒刑24個月。
據報道,共有31人涉嫌河靜省永安經濟區騷亂,並被河靜省公安廳以「擾亂公共秩序」、「盜竊」和「毀壞財產」等罪名依法起訴和刑事拘留。10日為對這批涉案分子的首批審判。
報道稱,「目前,河靜省職能機構正加緊對該起案件展開調查,早日審判嫌犯,依法嚴懲,旨在震懾和教育其他罪犯」。
越南南部平陽省法院5月25日公開審理了兩名參與該省5月13日騷亂的犯罪嫌疑人,並分別判處兩人3年和1年有期徒刑。
5月中旬,數千越南不法分子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在越企業進行打砸搶燒,殘酷殺害4名並打傷300多名中國在越公民,並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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