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路艷寧 貴陽報道)為加快建設有為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貴州省政府日前出台《關於當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對貴州當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存在的「三過兩不」(管得過多、門檻過高、手續過繁、管理不力、托底不夠)等問題進行了詳細分析,對精準推進改革的措施和強化各地各部門責任的落實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三過兩不」問題突出
《若干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針對社會反映比較突出的「三過兩不」問題,認真梳理查找本地、本部門行政管理存在的問題,於2014年6月底前列出問題清單。
另外,省級綜合管理部門6月底前、省政府其他部門及市、縣兩級政府部門12月底前,要提出本部門的權力清單,制定業務流程,經政府法制部門審核並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實施。2016年底前,全省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實行「負面清單」制度。
省政府綜合管理部門6月底前、行政執法部門8月底前、省政府其他部門和市縣鄉三級政府部門12月底前,要提出便民服務事項清單,明確服務的內容、標準和監督、投訴方式。
《若干意見》規定,各級政府部門要同步制定與權力行使、服務履行相一致的責任清單,明確具體的職責機構、責任人員,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負責誰擔責。監察部門要制定具體的行政問責辦法。2015年底前,實現權力清單、服務清單、責任清單「三單合一」。
簡政放權下放行政審批
《若干意見》要求,在現有基礎上再取消、下放一批省級行政審批事項。2015年底前,實現與周邊省份相比,行政審批事項最少、評比達標表彰和節慶活動最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最少。
從2015年起,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省級行政機關為執法主體的外,省級行政機關原則上不再實施具體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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