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政府昨日公布無紙證券市場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刊憲。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昨表示,條例草案為引進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提供法律框架,條例草案是本港邁向無紙化制度的重要一步。署理財庫局常任秘書長甄美薇表示,首階段引進無紙化有過度期,有紙及無紙會並軌進行,待市場適應、系統運作暢順及附屬法例落實後,就會盡快推行全面無紙化,但目前沒具體時間表。
接軌兩岸澳洲日本英國
甄美薇解釋,無紙化制度有望提升本港證券市場整體效率,同時加強企業管治,並與其他主要市場看齊,目前內地、台灣、澳洲、日本及英國等市場,均屬無紙化運作,本港若與該些地區接軌,對集資市場有好處,相信可吸引一些已實行無紙化的跨國企業來港上市。
根據政府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託管於中央結算系統的實物股票約730萬張,市值約13萬億元,期望首階段會將此批實物股票無紙化。另外,有約1,520萬張的實物股票,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以外的地方,市值估計約8萬億元,會由投資者自行決定是否將實物股票交予中央結算系統作無紙化。
不再徵收5元定額印花稅
無紙化的首階段,涉及本地註冊的企業,以及來自已實行無紙化地區、並來港上市的跨國公司,此外,新股亦會推行全面無紙化。
實行無紙化後,港交所(0388)會負責轉讓及結算,以及相關的收費。相關收費必須先經證監會批准,實行無紙化後,將不再徵收5元的定額印花稅,但從價印花稅則不受影響。
另外,無紙化實行後,投資者可以選擇用自身名義登記股份,即股份將存放於投資者的個人名下,不用經由經紀持有。當然,投資者亦可選擇以代理人名義持有無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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