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23名立法會議員今日向立法提交聯署呈請書,要求立會成立委員會,調查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事件。根據立法會有關規定,只要超過20名議員支持,就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惟該委員會並無法定權力。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十條的規定,在議員遞交呈請書後,立法會大會在付諸表決時,只要超過20名議員起立支持,呈請書會交有關的專責委員會處理,由專責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無法定權力的委員會。
由於引用特權法的門檻高,包括須通過分組點票,須獲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各半數支持才能成立,故反對派於去年5月,首次通過以呈請書的方式,成立無法定權力的委員會,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外訪酬酢事件,這是香港回歸以來首次通過此一形式成立委員會。
參與是次聯署的民主黨議員胡志偉昨日稱,雖然通過此一方式成立的委員會並沒有法定傳召權力,但仍可邀請官員和港鐵高層出席會議,表達意見和透露資料。委員會可根據這些原始資料,質疑甚至調查官員和港鐵高層是否涉及失職,及是否需為工程延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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