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昨日在《蘋果日報》發表題為「全民投票合法 合情 合理」的文章,說「我們從來沒有說要代表香港特區或特區政府去搞今次的全民投票」,「不涉及任何不合法的行為」。戴耀廷的說法可稱為賊喊捉賊。
到現在為止,「佔中」組織,仍然沒有得到合法註冊。根據《社團條例》,這已經是一個非法組織。沒有註冊而舉行投票,這種投票活動,當然是非法行為。反對派的傳媒,都強調這是一個「佔中投票」,旨在取得民意的授權,最後走向了「佔領中環」的目標。
現在戴耀廷把「全民投票」和「佔中」切割開來,說是「合法」,更加說明了他作賊心虛,頗有「此地無銀三百両」的味道。更明顯的是,所謂「622全民投票」不過是整個「佔中」行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分期分批將之實施。戴耀廷在2013年已經提出「佔領中環」方案,要「核爆中環、核爆香港」,公開宣佈要破壞香港的金融運作,威脅中央政府。他說能募集一萬人願意簽下「誓約」。
2013年5月,戴耀廷又在一個大學研討會上,教唆他人犯罪,公開教授學生「違法亂紀做好漢」,公然煽動與會約100名青年人違法亂紀,聲稱參與「佔中」集會,一般只會罰款1,500元,聲稱以「一餐飯」、「千五元」的「小小代價」來違法「佔中」,留下刑事紀錄, 「3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這些動作,都是非法「佔中」的準備動作。有關方面已經申述了不會批准任何違反香港法律的示威集會。現在戴耀廷是處在預謀的階段,什麼時候採取行動「佔領中環」,犯罪的事實就會立即確立。到時候,戴耀廷在大量的人證物證面前,再如何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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