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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違法的所謂「公投」,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批評,所謂「公投」並沒有法律基礎或機制。特區政府發言人早前在回應傳媒查詢時也強調,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都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故這次「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
梁振英早前指出,特區政府一直都十分注重民意的。「至於這個所謂『公投』,大家都知道在香港的法律來說是沒有這樣的法律基礎或機制。」
提名權只屬提委會
特區政府發言人早前在回應傳媒查詢時也強調,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因此相關「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
發言人又說:「對於一些團體和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建議,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只屬於提名委員會。我們亦留意到社會上有不少意見,包括法律界團體和人士的意見,指『公民提名』會繞過或削弱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在法律上有極大爭議;有關建議在政治上難於取得共識;在實際操作上的可行性亦有質疑。鑑於有關建議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實際操作上的種種爭議,特區政府認為有關建議難以得到落實。」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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