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回歸17年來,「一國兩制」於基本法下順利落實,惟反對派每逢政改關鍵時刻,均試圖推翻基本法規定。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強調,「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最能保證「港人治港」基本政策方針。基本法歷時4年零8個月,並經香港公眾充分參與,包括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及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在港廣泛諮詢,最終收獲近80,000份意見和建議,絕非中央「閉門造車」的產物。
在昨日「白皮書學生專場座談」上,梁愛詩回顧了香港的回歸祖國歷程: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國土,但自清朝19世紀中葉,管治腐敗及殖民主義擴張,外國對中國發動鴉片戰爭,英國通過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威迫中國將港島及九龍南永遠割讓英國,在1898年,再將九龍北及新界租借英國99年。在清朝滅亡後,兩屆政府,即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不承認不平等條約。
她續說,國家由始至終均從戰略上考慮香港問題:1949年,中國受國際制裁,決定暫緩收回香港。1971年,中國重返聯合國。1972年,中國聯合國代表黃華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表明香港與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國主權問題,並於適當時間處理,當時聯合國契約國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香港唯一主權國。
「一國兩制」最能保證「港人治港」
梁愛詩指出,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提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考慮到香港經歷156年殖民統治,有其政治、經濟、文化、法律,倘將原有的連根拔起,將對市民利益有損害,為此,「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最能保證「港人治港」的基本政策方針。
歷時4年8月 收近8萬意見建議
被問及鄧公何以會提出「五十年不變」時,她強調,鄧小平認為「五十年不變」是一段長時間,並經歷兩代人時間,屆時內地發展好,即使「兩制合一」對香港亦不會有大損害,有需要時則可靈活處理,「有制度合一,又或有制分開。比如,英國愛爾蘭、蘇格蘭、英倫威爾斯的法制有本地特定,但仍然屬於西敏寺國會統籌,不可與中央法律有所牴觸。」
梁愛詩又回顧了基本法起草的歷史:基本法歷時4年零8個月,最終於1990年4月4日完成,當時「基本法起草委員會」59名委員中,23人來自香港各方面人士,並委託香港委員在港成立180人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廣泛收集香港各界意見和建議。
她續說,1988年4月,起草委員會公布香港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1989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香港基本法(草案),並先後兩次在香港和內地廣泛徵求意見,其中,僅香港人士就提出近80,000份意見和建議,說明香港公眾充分參與,絕非「閉門造車」。基本法開始實施,香港也正式進入「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歷史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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