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上月裁定民眾有「被遺忘權利」,可要求搜尋網站刪除他們不想曝光的個人資料搜尋結果,迫令Google推出「被遺忘」服務。但英國有國會議員和影星等公眾人物遞交申請後,遭Google以公眾知情權大於私隱為由拒絕。
根據《星期日泰晤士報》,一名尋求連任的國會議員及一名演員早前要求Google刪除他們與一名少年有關的搜尋結果,但Google不受理。二人計劃向英國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不過有律師指當事人既然不想事件曝光,自然也不希望官司弄大。
Google處理申請時,會考慮保存搜尋結果所牽涉的公眾利益是否大於個人私隱權,例如有專業人士及罪犯希望刪除與自己有關的紀律報告。■《星期日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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