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北京報道)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將於2015年啟動,本報獲悉,國資委已敲定涉及此次試點企業名單,該批試點將分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混合所有制試點公司三個層次,有關國資改革的系統文件初稿也已完成,只待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等部委會商後由國務院出台。
對於下一步國企改革如何進行,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昨日在京召開「國有企業改革回顧暨《國有企業改革實錄》出版座談會」,國資委官員、央企老總和學者三方共話國企改革。與會者一致認為,國企改革一定要有歷史觀,現在改革缺乏上一輪改革的勇氣和魄力,希望各方能夠盡快凝聚共識,推動改革向前邁進。《國有企業改革實錄》由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主編,是中國第一本由經歷過1998年至2008年十年國企改革的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共同編寫的紀實性作品。書中既記載了國企改革的成功案例,也總結了國企改革中的失敗經驗教訓,對今天國企改革仍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國企改革首務去行政化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陳清泰曾主導了上一輪國企三年改革脫困,他在座談會上指出,國企改革不能是自身改革,需要經濟大環境推動的改革。改革後要實現政企分開,改變國有股份一股獨大的治理結構,發展混合所有制和兩類公司就是分散國有股份的頂層設計。陳清泰認為,混合所有制不是新東西,但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後被賦予了新的內容,中央要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目的是打破中國資本的板塊化現狀,現在中國國有資本、民營資本融合不足,資本不是按照效率進行配置,資本的板塊化造成了全社會資本的低效。
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志平認同上述觀點,認為企業最核心的是監督機制,混合所有制要引入的就是民資,讓所有者到位,董事會成為領導和決策機構。他同時建議,改革後混合所有制的企業應按照國有資本所佔股份行使股權,要給企業鬆綁,不能把要求政府執行的配車標準、辦公室面積等標準讓混合所有制企業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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