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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楚倩、梁悅琴)大埔嵐山Ⅰ期被銷監局嚴厲批評其要求所有遞交認購表的準買家必須書面同意不參觀現樓。發展商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昨重申,基於地盤安全理由,未能趕及本周六開放現樓予準買家參觀。而嵐山的售樓書已清楚表明地段內通往毗連私人土地及墓地的道路及行人路的維修補養費用由業主分擔,並要免費開放予公眾。該盤登記反應未受事件影響,消息指,首批260伙至昨晚累收逾3,000票,超額10.5倍。
長實昨特別安排傳媒前往大埔嵐山的樓盤施工現場外圍視察,力證未有其他入口出入地盤,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表示,現時嵐山第二期仍然在建,亦只有一個入口。由於地盤正在施工,外圍環境不安全及保險問題,故未能趕及在本周六開放現樓予準買家參觀。
他表示,集團在公布銷售安排時,早已向買家說明未能開放現樓參觀。同時,售樓書亦列明少部分單位望到山墳位置,相信買家在購買前已有充足資訊作參考,集團亦已安排免費巴士讓準買家視察地盤的周圍環境。
告知不能進 負責任行為
集團已向買家提供所有項目資訊,盡早告知準買家不能參觀現樓是負責任的行為,目的只是想增加透明度。現時暫未有開放現樓的時間表。除三房的示範單位外,公司會於本周內在紅磡置富都會開放其他的單位予公眾參觀。他稱,嵐山1期正申請穿梭巴士日後往返鄰近港鐵站。
他表示,嵐山1期只有少數單位望到山墳,售樓書已清楚表明,地段內前往毗連私人土地及墓地的道路及行人路,是樓盤項目所擁有,相關道路維修補養費用是由業主分擔,並要容許公眾人士於所有時間以步行或駕車免費通行上述道路及行人路往毗連私人土地及墓地。
銷監局:研解釋是否合理
銷監局昨日回應指,正研究長實於上周五在書面回覆中的解釋是否合理,例如長實是否已充分考慮過一切合理切實可行的方法,以及長實在考慮有關方法時所遇到的困難是否切實不能解決。
對於有傳媒報道指,早前有些發展項目的賣方亦要求準買家在簽立臨時買賣合約前,簽署與嵐山「無參觀同意書」相類似的證明文件。銷監局昨回應指,根據當局了解,傳媒所指的該些發展項目的賣方,有提供相若住宅物業供準買家參觀,然後要求每名準買家在簽立臨時買賣合約前,簽署證明文件以確認自己已參觀擬購買的相若住宅物業,或簽署證明文件以確認自己放棄參觀。
銷售監管局知悉嵐山第I期的賣方會開放示範單位供準買家參觀。銷售監管局強調,就要約出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而言,賣方不能因為開放示範單位供準買家參觀,而不向準買方開放其擬購買的住宅物業供準買方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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