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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承鈞
周永康的落馬,將中國反腐風暴推向又一新高。「歷史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回顧周永康的仕途興衰和周氏「政商帝國」的覆滅,不由想起南宋巨貪--「賣官丞相」陳自強來。
陳自強,福州閩縣人,約建炎四年(1130)生人。出身貧寒,少年時吃過不少苦。為徹底改變命運,他發奮讀書,終成一名太學生。但在而後的科舉中屢考不中,在首都臨安生活也「大不易」,於是屈尊到權貴之家給小孩子當啟蒙老師。30歲那年,陳自強受承宣使韓誠聘請,去給其幼子韓侂胄當塾師。韓誠乃是北宋名臣韓琦之孫,韓妻是宋高宗吳皇后之妹,可謂門第顯貴。陳自強覺得很光彩,教書格外賣力,韓府上下對他也挺滿意。
韓夫人見陳自強儀態大方為人穩重,自然器重有加,對年幼的侂胄道:「你日後飛黃騰達,別忘了恩師啊!」後來陳自強離開韓家,繼續進軍仕途,但時運不濟、好事遲來,直到淳熙五年(1178),將近年過半百時才考中進士。又因缺乏靠山而官運不暢,60歲那年依然是個區區小吏(福建光澤縣丞),常被同僚譏笑。
慶元二年(1196)夏,陳自強任滿卸職,忽聞30多年前教過的學生韓侂胄已是當朝宰相,暗自竊喜,便想通過這層關係撈個好位置。他來到韓府,但見警衛森嚴,幾次求見均被拒之門外,後通過種種關係才得以如願。韓侂胄一見陳自強,立即行師生之禮,很快任命陳自強為太學錄,不久又轉任國子博士、秘書郎。半年後,擢升陳自強為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亟。不到一月又進樞密院,四年後官至右丞相,為正一品(相當於如今的副總理),成為南宋重量級人物了。
陳自強也深諳自己並無治國理政本事,一切都是權臣韓侂胄的恩賜,於是全然不顧自己的身份和年紀,稱韓侂胄為恩王、師王,再不提自己曾是其塾師了,甚至聲稱「自強惟一死以報師王」,表白對韓侂胄的效忠,那怕獻出老命也在所不惜。
陳自強死心塌地巴結韓侂胄,除了報恩,更多的是心懷鬼胎、覬覦私利。宋朝官員俸祿在歷代王朝中最為優厚,高官月薪可達400貫(一貫為一千文),是漢代的10倍,正一品官更是月領祿米150石、俸錢12萬文,外加每年綾20匹、羅1匹、綿50�O。除上述薪餉外,還有茶酒錢、廚料錢、薪炭錢、馬料錢等等名目繁多的福利補貼。如此優渥的待遇卻不能滿足陳自強的貪婪心,他尋思自己含辛茹苦做官幾十年,如今終於時來運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他要利用自己手中之權「賣官鬻爵」大撈一把,他開始在貪腐的路上大踏步進軍了。
陳自強是一隻「笑面虎」,他自己裝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樣子,暗中與子弟親友結成一個嚴密的「關係網」。其賣官的行徑並不高明,「縱子弟親戚通貨賄,仕進干請,必諧價而後予」,大凡有求於自己、想在仕途有所「上進」者,都由這幫心腹干將與他們講好價錢,一切辦妥後就「光明正大」地授予官職,如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招權索賠猖獗之極。一些深諳內幕的地方官員往京城給陳自強送公文,往往會在封函上註明「某物若干並獻」的字樣,凡是沒寫的,陳自強根本就不會打開。
陳自強與死黨狼狽為奸、招贓竊位,但他平時笑容可掬、道貌岸然,蒙蔽了不少人。他每每裝出一副「廉臣」的樣子,在宋寧宗面前高談所謂「君德」和「時政」,還對朝廷內外的不正之風進行「義正辭嚴」的斥責。為欺騙輿論,他還不時賊喊捉賊地揪出幾個已經敗露的「蒼蠅」,予以懲處。一次,陳自強一個老朋友的兒子前來求見,要求到禮部當「掌故官」。陳自強聽罷竟當�茞酗H之面大發光火,厲聲訓斥,令那人下不來台。豈料事過不久,朝廷任命書下達,那人真的當上了掌故官。好事者追問那人緣由,其悄悄拿出陳自強親書的八個字:「珍貺鼎至,光耀老目。」意思是珍貴禮物收到,高興得老眼生輝矣!
貪婪是個無底洞,慾火只會愈燒愈旺。按規定,右丞相並不掌管財政,很難直接撈到錢財。陳自強卻靈機一動創立了一個「國用司」的機構,總管財政,並自封國用使。於是肆無忌憚地收括民財中飽私囊。史書記載:國用司建立後,「掊克民財,州郡騷動」,陳自強這隻大老虎從中撈取多少錢財,不言而喻了。陳自強不啻大肆貪污受賄,還喪失政治立場,為叛逆首腦大開綠燈,沆瀣一氣。掌管西南兵權的吳挺號稱「吳家軍」,士卒只知有吳帥、不知有朝廷。宋光宗花大力氣削弱其兵權。吳挺死後,其子吳曦被調到臨安任殿前副都指揮使,實際上剝奪了軍權。吳曦在臨安很不得志,死灰復燃之心不滅。他便以厚禮賄賂陳自強,陳竟然對皇上鼓吹「非曦不足以鎮四川」,使吳曦如願返川。吳曦回去後竟派人與金人苟合,願「獻四州之地,求封蜀王」,公開叛變,並率兵十萬沿江而下聯合金兵夾攻襄陽,導致「開禧北伐」的失敗。吳曦後被愛國將領處死,受其賄賂的陳自強卻逍遙法外。
「子不教,父之過」,上樑不正下樑必歪。其兒子憑借陳自強與權臣韓侂胄的關係,大肆招權納賄,賣官鬻爵,這個「官二代」不費吹灰之力就賺得盆滿缽溢。據記載,經其周旋的下層官吏「有自瓊管以七千緡而得廣漕者,有自倅貳以六千緡而連得兩郡者,有以珠翠飾婢妾而遺其子者,有以五千緡而得潮陽者。其他殆難以遍舉......」亦即:有下層官員用7,000串銅錢買得航運管理局局長之職,用6,000串銅錢買得州府一把手,5,000串銅錢買得潮陽縣令......
陳自強父子通過各種手段徇私舞弊,積累了大量財富,滿以為可以樂享晚年了、造福子孫了。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開禧三年(1207),朝廷以「阿財充位,不恤國事」之名罷了陳自強的官,流放永州(今湖南零陵),後又轉至韶州(今韶關),其黨羽亦也紛紛問罪獲刑。雖大權旁落、流放邊疆,仍不解民憤,宋寧宗下令沒收陳自強貪污所得全部財產,再將其流放雷州半島。羈押途中,年過七旬的陳自強每天都會焚香禱告:「懇求上天再讓我活一日之命吧!」他實在不想死啊!他邁�茖I重的步履,蹣跚地向雷州走去,終於在流放路上嗚呼哀哉。
從昔日的陳自強到今天的周永康,時代不同了,衣缽卻相似,他們結黨營私招權納賄的伎倆也如出一轍,足見治國重在治吏,肅貪何等緊要。詩云:
狼狽為奸賣官服,
賊喊捉賊笑面虎。
反腐風暴驚天起,
惡名昭彰唯恥辱!■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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