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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 磊
1913年5月2日,魯迅在日記中寫道:「午後得羽太家寄來羊羹一匣,與同人分分食太半。下午齒痛。往花枝胡同訪子英。」
在兄弟反目之前,魯迅和羽太信子(知堂先生的妻子)一家關係處得相當不錯。1912年9月到11月間,魯迅至少三次給日本的羽太家寄錢,其中最多的一次是「日銀五十元」。與之相對應的,羽太一家偶爾也寄回一點小東西作為應答。這一次,他們寄來的是羊羹。
羊羹是中國本土的產物,原本是一種加入羊肉做成的羹湯。按照中國古代的規矩,「湯」指的是熱水,而羹的裡面則有肉有菜。南北朝時期南朝宋有個名叫毛修之的人,出身門第高貴。他本是東晉的將領,後來被北魏俘虜,成為北魏的將軍。這個人在歷史上名氣不小,《晉書》、《魏書》、《宋書》以及《南史》和《北史》都曾給他做傳。投降北魏以後,毛修之曾經為一個高官做過羊羹。高官吃過以後,認為是世間難得的美味,於是轉而將其推薦給當時的魏太武帝拓跋燾。東漢、魏晉南北朝以後,由於戰亂的緣故,北方的知識分子和世家子弟紛紛南遷避難,江北一度成了文化的沙漠。毛修之在魏太武帝身邊後來做了大官,有一段時間,他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負責給拓跋燾提供精美的南方膳食。--高俅靠蹴鞠發跡,毛修之靠美食贏得高位。這似乎應了民間的一句話:「英雄莫問出處」。
今天想來,羊羹這東西,最早或許是羊肉湯的一種,或者是山東人喜歡的羊雜湯。據說,在日本的鐮倉時代(宋末至元初),這道美味隨�蚆I宗進入日本,受到當地人的歡迎。再後來,由於高僧們不食葷腥,寺廟裡就出現了一種名為「羊羹」的糕點。這種糕點由豆類做成,給人的感覺像是國內市場上叫賣的涼粉,只是似乎更瓷實一些。
中國的寺廟,招待外人往往會用素雞、素魚之類的東西。這些菜餚多用豆類加工,取的是葷腥的名字,提供的卻是世俗的口味,究其實還是彰顯寺廟的戒律。目的,無非是在難忍的清規之外,尋找一種討巧和媚世的手段罷了。日本的羊羹也是如此吧,只是在民間,這種掛羊頭賣豆糕的做法更受歡迎罷了。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曾經說過,「在所有糕餅中,我最愛羊羹。即使並不想吃,那表面的光滑,緻密且半透明受光的模樣,怎麼看都稱得上是一件美術品。尤其是泛藍的熬煉方式,猶如玉和壽山石的混種,令人感到十分舒服。」
女作家茂呂美耶說,1817年,日本國內舉行過一次「大食競賽」,有人曾一次吃下米飯五十三碗,饅頭五十個,醬油半公升,薄皮餅三十個,酒二十五公升......在這份食單裡,也有羊羹的影子。當年的那個大肚漢,一次吃了七條羊羹。
魯迅和周作人兄弟都曾留學日本,對於日本的飲食習慣熟悉得很。尤其是知堂先生,娶的又是日本媳婦。所以,關於羊羹,他也曾留下自己的文字。1957年8月,周作人寫過一篇題為《羊肝餅》的文章。他說,「有一件東西,是本國出產的,被運往國外經歷四五百年之久,又運了回來,卻換了另一個面貌了......如有名茶點的『羊羹』,便是最好的一例。」
周作人講的,其實是飲食領域「嫁女回門」的現象。
1990年代,北方某小城有民營企業赴海外買機械設備,花了大錢、經歷千辛萬苦,機器終於到手。拆封以後,發現竟是本地機床企業的產品,被人貼牌調包以後,高價賣回來了。一時間,群情低落、目瞪口呆。這也是「嫁女回門」現象之一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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