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幼子涉偕友人手刃雙親再碎屍案,警方於兇案現場搜出一張寫有12個電話號碼的紙,周凱亮透露與謝臻麒的聯絡號碼每月會更換一次。去年3月兩人殺死周雙親後,更預先抄下每月將會轉換的電話號碼,以防萬一。紙上記載着左右兩排、每排六個的電話號碼,周稱左邊的電話號碼屬他,右邊的號碼則屬謝,六組的電話號碼準備於案發後半年使用。每當電話卡的儲值額用完,或當新的一個月開始,兩人便會順序改用餘下的電話號碼。
首被告周凱亮(29歲)及次被告謝臻麒(35歲),被控於2013年3月1日在香港殺死周榮基(65歲)與蕭月兒(62歲),兩人否認兩項謀殺控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庭上繼續播放首被告周凱亮與警方的會面紀錄。自揭曾受情傷而陷入崩潰的周凱亮,於警方調查他的內地電話號碼期間,自稱以前經常往返內地,更指前內地女友於案發前數天曾傳短訊聯絡他。惟周指自己已忘記對方名字,稱「我份人冇咩心,連名都唔記得」,並謂要查看電話方記起對方名字,更笑稱「都唔知是否真名」。
殘肢包保鮮紙再入環保袋
周亦有詳細向警方講及包裝屍體的情況,他於案發後第十一日,與謝一同包裝父母殘肢,謝負責將殘肢拿出放在枱上,而周則負責以保鮮紙包裹以掩蓋氣味。他指當日包裝了五部分殘肢,包括一隻上臂、一隻手掌及大腿的一部分,但其餘殘肢屬甚麼部分已忘記。
周稱,由於手掌較小,所以與另一份較大的殘肢包在一起,總共包了四份,每份約有40厘米長,10厘米闊及高。周解釋「包屍」過程又要拉取保鮮紙,又要拿殘肢,「如果謝臻麒一個人做晒會好麻煩。」
周其後將殘肢放入黑色膠袋中,再放入內藏膠袋及沙的環保袋中,謝更會進一步於環保袋內倒沙覆蓋殘肢。兩人以釘書機及膠紙封好環保袋,便會放入背包之中,再騎單車到浪澄灣附近的海旁棄屍。
周凱亮承認整個殺人計劃全由他支付金錢,大約三四萬元。周指謝負債纍纍,更為殺人而辭去兼職保安員的工作,因此周於案發前一星期給了謝臻麒兩萬元,當中不但包括買殺人器材的費用、雪藏殘肢的冷氣費,甚至是謝的食宿費。周於案發前3天前再給謝5,000元,稱所有款項由謝決定如何使用。
謝稱無殺人 僅幫處理屍體
周凱亮被捕後的同一天早上,謝臻麒亦於案發單位外被捕,當時他向警方指:「我冇殺過人,唔關我事,阿亮(首被告周凱亮)淨係畀個膠箱我睇,我見到有人手、有啲好似人體,我淨係幫佢處理過。」謝其後與警方進行會面記錄,強調自己只幫周處理屍體,稱「佢叫我做咩,我就做咩」。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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