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昨日與14名反對派議員單獨會面。反對派「飯盒會」召集人馮檢基指,雙方都能坦白道出對未來政改的看法,但流於各自表述,多名反對派議員會後也指彼此溝通分歧仍然嚴重云云。反對派不斷高呼政改分歧嚴重,但分歧何來?其實就是由於反對派一直拒絕回到基本法軌道上,糾纏於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甚至以所謂「國際標準」將自身綑綁。反對派翻來覆去就是不肯承認普選須按照基本法規定,不斷挑戰基本法意圖另搞一套,這才是政改分歧的根源。尋求政改共識的前提就是依法辦事,不以規矩,政改共識何來?溫和反對派如果因為懼怕被狙擊,而與激進反對派沆瀣一氣,自甘綑綁,最終政改破局,他們將成為本港的「民主罪人」。及早回到基本法的軌道上,是溫和反對派現在的首要之務。
中央負責政改的官員再度舉辦政改座談,邀約全體立法會議員包括反對派交流政改看法,顯示中央對反對派的重視和落實普選的誠意。政改需要溝通,對話總比對抗好。然而,政改涉及國家主權,政改討論並不可以天馬行空,溝通必須有共同的前提和基礎,這個基礎就是基本法。中央推動香港依法落實普選的決心毋庸置疑,否則就沒有必要在基本法規定最終達致普選,也沒有必要通過人大決定為普選定下路線圖和時間表。現時政改的最大問題,在於是否嚴格依法辦事,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設計普選方案。
反對派一直與基本法對着幹
反對派指政改分歧嚴重,當中的癥結就是他們一直沒有在基本法的軌道上討論政改。政改諮詢之初,反對派就高舉所謂「真普選」旗幟,以所謂「國際標準」凌駕於基本法之上,及後更糾纏於明顯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公然無視基本法的規定。近日反對派終於從「公民提名」的幻想中醒覺過來,但已經白白浪費了寶貴的諮詢時間。然而,反對派仍然沒有汲取教訓,繼續死抱所謂「國際標準」,甚至在會見李飛前夕,26名反對派議員聯署政改承諾書,指如果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會投票否決,等於是將反對派全數綑綁於「國際標準」之上。昨日在會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還在死撐普選「並非沒有國際標準」。
梁家傑的說法是在誤導大眾,世界上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普選「國際標準」,也沒有所謂的「真普選」或「假普選」,有的只是各國各地區按自身情況選擇並發展的普選模式。聯合國出版的《人權與法律:選舉的法律、技術和人權手冊》第一章明確寫道:「聯合國認為沒有任何一種政治制度或選舉辦法能夠普遍適用於所有國家和人民。雖然比較案例能夠為民主體制建設在應對國內問題和遵守國際人權規範方面提供有益指導,但就每個司法管轄區而言,最佳的選舉方案還終究取決於當地的特殊需要、人民的願望和歷史現實,並應當在國際標準框架內制定實施。」這裡白紙黑字清楚說明,人權公約並不要求各國和地區實行某一特定選舉模式,可因應各自情況而決定,即是說,並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所謂「國際標準」。
反對派推崇備至的人權公約也不要求各國實行某一特定選舉模式,而允許各國自行採用符合本國具體情況的實施方式。而人權公約100多個締約國的具體做法也的確是形式迥異、各有千秋。美國的總統提名與英國首相的提名也就千差萬別,試問又何來一言而為天下法的「國際標準」呢?這個道理相信反對派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們卻繼續千部一腔地高喊「國際標準」,甚至不惜以綑綁否決政改方案作為威脅,反映他們根本就沒有溝通的誠意。而所謂「國際標準」,也不過是為了確保反對派人士必定入閘的「馬房論」而已。李飛昨日就批評,有人以自己能否出閘參選行政長官來劃線,作為解釋是否符合「國際標準」,是似是而非的,容易讓大家陷入混亂概念。李飛的說法一針見血地點出了所謂「國際標準」的真面目。
在基本法框架內尋求政改共識
香港落實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辦事,否則就會走彎路,也不可能在社會上達成共識。反對派既然希望消除政改分歧,便應立即回到基本法軌道上,尋找政改最大公約數。堅持離開基本法另搞一套所謂「國際標準」,即使中央再有誠意與反對派溝通,即使再安排多少次會面,亦難有成果。反對派應放棄企圖突破基本法規定的幻想,回到基本法的正軌商討。如果繼續口硬堅持所謂「國際標準」,甚至以違法「佔中」作為政治威脅,只會損害彼此互信、妨礙溝通,無助於落實普選。
溫和派應看到的是,激進派根本就沒有溝通的誠意,昨日梁國雄故意攜帶違禁品上演一場被拒入境騷,已經說明激進派目的只在於攪局。激進派千方百計將反對派綑綁起來,目的就是要將政改方案否決,令市民不能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這樣,他們才有繼續生存的空間。但溫和派卻不同,他們作政改決定時,必須顧及廣大中間市民的看法和利益。市民期望依法落實普選的民意響徹雲霄,依法就是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辦事。如果溫和派因為懼怕被狙擊,而與激進派沆瀣一氣,自甘綑綁,最終政改破局,他們將成為本港的「民主罪人」,在之後的選舉中將難以翻身。因此,及早回到基本法軌道上,是溫和派現在的首要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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