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舒昕 福州報道)自2008年接手念斌案後,張燕生從頭到尾參與了這起案件的法庭辯護、證據收集、邀請專家分析等。張燕生接受本報採訪時指出,對於那些少數故意栽贓陷害的人,必須追究責任,但追究責任不是根本目的:「我們要做的,是從根本上解決制度的問題,堵住漏洞。念斌案件中,公安部門所暴露出來的問題,應該在制度上加以遏止。」
內地近年來發生的重大冤案,如佘祥林案、趙樹斌案、趙作海案,均是沉冤多年才得以翻案,部分冤案疑犯已經被執行死刑。張燕生認為,司法制度上存在很嚴重的問題,這是值得反省和彌補的,需要改進。「否則,打掉了張三,還會出現李四。我始終在說,出了一個冤案就抓一批人,出了另一個冤案又抓另一批人,沒有用的。這是體制問題,需要解決制度上的漏洞,這才是最根本。」
張燕生又指,也是因為內地的死刑覆核制度的存在,沒有讓念斌直接掉入死刑的深淵。她希望,念斌案能成為一個標竿性的案件,對各省法院和其他冤案的推進發揮良好的促進作用。「全面推進法治建設、依法治國,要讓民眾看得見,才能產生對法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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