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豪捐」反對派醜聞震盪未了。繼涉事的黎智英、其助手Mark Simon及工黨主席李卓人早前被廉政公署搜查寓所後,親反對派的《蘋果日報》昨日突然引述消息稱,廉署上月底曾到訪梵蒂岡駐港代辦官邸,要求調查被媒體揭發8年來累計最少收取了黎智英2,600萬元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但代辦以廉署人員事前未有預約為由,把他們拒諸門外,並聲稱教會的事「不用廉署操心」。有市民支持廉署行動,並批評教會無權凌駕在香港法律之上。
有自稱「壹傳媒股民」的人士早前踢爆,黎智英在2012年至2013年間,向反對派政黨及個別議員「施肥」達4,000萬元。其中,「禍港四人幫」之一的陳日君,分別於2012年10月及2012年11月先後每次收取300萬元的捐款,合計達600萬元,加上陳日君年前曾被踢爆,在2006年至2010年期間,累計接受黎智英2,000萬元捐款,即8年合共收取款項高達2,600萬元。
以廉署「無事前預約」拒助查
陳日君自醜聞被揭穿後一直「潛水」,直至上月出席加拿大駐港澳總領事館新館址開幕活動時,被記者問及有否收取黎智英的捐款,他只聲稱「毋須回應」,「捐款和政治無關」云云。香港文匯報曾就此向天主教香港教區查詢,教區書面回覆指,陳日君並未曾以其個人名義資助任何香港教區的活動,令人懷疑他所得的「獻金」的去向。
與陳日君一直友好的《蘋果日報》昨日突引述消息指,廉署上月底曾到訪梵蒂岡駐港代辦官邸,要求調查陳日君收取捐款的去向,以及有否違反教會收取捐款的守則。報道指,由於當時廉署沒有出示搜查令,代辦以廉署人員「無禮」,「事前未有預約」為由拒絕助查,並稱「國有國法」,若神職人員不當使用捐款,教廷自會處理。廉署發言人則拒絕評論事件。
中梵未建交 教廷代辦無豁免權
根據中國外交部資料,1961年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中,將梵蒂岡教宗派出的教廷大使,列為和大使同一等級的外交代表,部分信奉天主教的國家更將教廷大使的地位定為高於其他使節,並為外交團的當然團長。不過,中國與梵蒂岡沒有外交關係,故中國在加入《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時,宣布對梵蒂岡使節的有關條文予以保留。目前,中國和梵蒂岡仍未建立外交關係,而根據香港基本法,特區涉外事務由中央政府負責,故梵蒂岡駐港代辦在香港特區並不算是正式的外交人員,不能享有免受廉署或香港所有執法機關搜查的外交豁免權。
網民質疑:教會有免死金牌?
在網上討論區,不少市民留言讚揚廉署不畏強權,調查陳日君涉嫌收受「黑金」事件,更批評即使是教會,也無權凌駕在法律之上。網民「SixtyFour」批評,「梵蒂岡可以凌駕ICAC咩?點解阻撓調查?」「calvin2510」也質疑,「教會有免死金牌?」「Visita」直言,「身在中國香港,守的當然是中國基本法下的香港法律。 『國有國法,教有教規。』 梵蒂岡的教規可以無視貪污腐敗清洗黑錢,但在中國香港的法治之下,梵蒂岡就算要包庇罪惡自己友,怎拜神也沒有辦法凌駕中國香港法律。」
有分析指,黎智英「獻金」和外國勢力的關係千絲萬縷,陳日君於2011年被揭發收受黎智英捐款後,曾一度向公眾供出自己當年公然將受外國勢力支配的獻金,捐贈內地地下教會,明顯是讓外國勢力介入內地宗教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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