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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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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校罷課生意外 「學民」拒負全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婷芝)激進反對派組織「學民思潮」昨日宣布於本月26日發動中學生罷課,並誘惑煽動學生在罷課當日離開學校,參加當天舉行的「街頭教室」。不過,被問及學生倘在上課日離校參加所謂「街頭教室」,一旦有意外由誰負責時,「學民」含糊其詞地稱,他們會負上「部分責任」。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學生倘在參與如罷課等非學校活動遇上意外,無論屬曠課或請事假,責任要由學生和家長自行承擔。教育局則指,如家長同意學生缺課,需自行負責子女安全。

「學民思潮」昨日舉行記者會,宣布於本月26號發動中學生罷課,並呼籲學生離校參與當天的「街頭教室」,目標是號召過百名中學生參與,通過「不合作運動」向特區政府施壓。他們更自製「罷課回條」,內容寫明學生願意承擔因罷課而引起的分數損失及學校處分,並讓學生供家長簽署及呈交所屬學校。

黃之鋒含糊其詞稱「負部分責任」

被問及學生請假參與所謂「街頭教室」,其間如遇上意外責任誰負時,「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庭稱,他們罷課至舉行「街頭教室」並非要堵路,而是在空曠的地方進行,相信不會發生意外,又稱香港的社會運動並非第一次,故會「非常安全」。

「學民」召集人黃之鋒則回應稱,一旦發生意外,「學民」會「負上部分責任」,但被問到如何承擔時,他則顧左右而言他地稱,「舉個例子,任何交通意外,當然是交通意外那台車(負責),當然我們也有我們的責任。」

在記者一再追問下,他則稱,要了解場地安排才能判斷,又試圖轉移視線稱,他們原計劃申請在公民廣場集會,但申請不果,現正處理場地問題,「要視乎場地在哪才知責任誰屬。」

教育局昨日在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當局尊重學生以理性、和平、合法方式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反對學校出現任何形式的罷課,更擔心中學生參與公眾集會時可能遇上混亂情況時的人身安全,而尚未成年的中學生參與任何活動前應該徵詢家長的意見,並獲家長同意。

教育局強調,如家長同意學生缺課,需自行負責子女於其間的安全,而校方應就學生缺席上課與家長保持溝通,在有需要時,局方會向有關學校提供意見及適切的支援。

大律師指「曠課」出事與學校無關

大律師陸偉雄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則舉例指,假設有團體舉辦遊行,參與者在途中中暑,實與他人無尤,主辦單位均不用負上法律責任。學生已獲家長同意申請事假後,學生於「假期」進行任何活動,同屬「個人處理」。不過,學生倘「曠課」自行參與校外活動,例如罷課集會,是在未獲學校和家長同意下進行,與學校無關,責任由學生和家長自行承擔。

「學民」博上鏡 不顧學生安全

觀塘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奚炳松批評,「學民思潮」一方面煽動中學生離校罷課,但無認真考慮過如何照顧參與罷課的學生,如果有意外引致學生傷殘甚至死亡,「他們怎承擔?用錢承擔?」他認為,「學民思潮」只想做「鎂光燈下的人物」,擔心下一步他們便會鼓動學生參與「佔中」,後果難以想像。

涉誤導家長 實質不負責任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直指,「學民思潮」倘為參與離校罷課的中學生買保險,才能稱得上是「負責任」,「都唔知佢哋(學民思潮)可以點承擔?」

他更擔心「學民」的說法,會令家長誤解,以為「學民」可承擔責任而對子女參與離校罷課引起的安全問題掉以輕心,故提醒家長罷課是屬於學生及家長的意願,絕非他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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