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港大校長馬斐森(左二)亦有出席簽訂協議儀式。 港大供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高鈺) 香港大學與劍橋大學昨日簽訂協議,促進雙方於醫學倫理及法律範疇的研究。啟動儀式由劍橋大學榮譽教授John Spencer及港大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代表簡尚恆主持。港大與劍橋的合作獲得Hatton Trust 及WYNG Foundation的支持,協議包括於劍橋大學設立一個醫療法、倫理及政策教授席、及於劍橋大學聖三一堂設立初級研究員一名,二人每年訪港四星期,為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講學交流。
每年訪港四周講學交流
John Spencer於昨日傍晚舉行的公開講座中,探討在道德、法律及執行上,向患者追討傳播疾病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的爭議。英國法庭早前裁定,對HIV呈陽性反應人士如在知情下,透過不安全性行為傳染他人,可被控蓄意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判決引來爭議,研究人員及壓力團體指,這些法律責任會為病人帶來額外的恥辱和負擔。隨着新型傳染病的出現,就傳播疾病立法等講題與香港社會息息相關,不容忽視。
John Spencer是刑事、侵權及醫療法的權威,1995年至2013年於劍橋大學任教,並於2014年至2015年出任副校長,現為Hatton-WYNG醫療法、倫理及政策課程的特別顧問,和醫療法、倫理及政策委員會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