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全面研究「依法治國」問題,就「依法治國」做出專門決議,這在中共建黨90多年來尚屬首次。著名法學家、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胡建淼教授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四中全會料將全面落實和深化三中全會決定中關於「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任務,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成為中國法治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胡建淼坦言,一個國家要實現「法治」需具備三個基本條件,當前並非人人都信「法治」,憲法和法律至上的地位尚未真正和全面地確立。他表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在於「法治化」,「法治中國」是「法治國家」的「升級版」,中國將由此迎來法治春天。 ■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帆、馬靜 北京報道
胡建淼指出,「法治中國」這一概念和任務在2013年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之前很少被提及。中共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理政基本方略後,一直以來提的都是「法治國家」這一目標,並未提「法治中國」。三中全會首次將「法治中國」這一概念寫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四中全會專門研究和部署「依法治國」問題,是對三中全會改革決定中關於「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任務的具體落實和深化,料將豐富和創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
中國擬打造法治「升級版」
這位曾經就法治問題給中央政治局講過課的權威專家指出,「法治中國」是「法治國家」的「升級版」。其具體體現在:一是「中國化」。「法治中國」已定位於中國,它是世界的法治共性與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的產物,是指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二是「綜合化」。法治中國建設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綜合工程,並且包括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內的全過程。「只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共同建成了,我們才能說『法治中國』實現了。『法治中國』顯然是由我們黨確定的包含更為豐富內容和更高要求的法治建設目標。」
「那麼究竟什麼是『法治』?」胡建淼說:我們講了那麼多年的法治,但對「法治」還是沒有講透,從而造成許多人對「法治」沒有真正理解透。中國現在幾乎人人高喊「法治」,但並非人人理解「法治」。有人將對違法者處罰、對犯罪者判刑看作法治,這自然也是屬於法治的一部分,但是將法治僅僅停留在這一點認識上是非常狹隘的。有個別人甚至還將一些「人治」做法誤認為「法治」並貼上「法治」標籤,這更是讓人擔憂的。
並非人人都信「法治」
分析中國現狀,胡建淼稱,人人都在講「法治」,但並非人人都信「法治」。就人們對法治的態度而言,他將其分為三類:一是真信;二是裝信;三是不信。 「有權力的人相信法治比沒有權力的人相信法治要難得多」。為此,這位專家分析,中國法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和漸進工程,當前最大的差距在於:憲法和法律至上的地位尚未真正地全面地確立。
胡建淼指出,所謂法治是公正的規則之治。法治不能消滅犯罪,但它讓罪犯得到應有的處罰;法治無法杜絕糾紛,但它為解決糾紛提供了規則和程序;法治無法消滅社會怨氣,但它可以使社會怨氣減低到最低程度......在他看來,一個國家稱得上「法治」,至少要滿足三點條件:第一,凡事都有規則,這些規則是預先制定的並且內容是正義的;第二,不同的主體發生利益碰撞,不是通過暴力而是通過規則解決;第三,通過這一規則所發生的結果,無論對你有利或者不利,你都必須服從。
「不堅持法治 天遲早會塌」
「在中國,如果沒有法治,天會塌下來嗎?」胡建淼經常這樣問學員。他說,「天塌下來的國家並非都因為它沒有法治。但是,一個國家如果不堅持法治,它的天遲早會塌下來。法治是公正的規則之治。沒有規則,國家就無法有序化,人們無法預期自己的行為結果;沒有公正的規則,就會人人有怨氣。怨氣聚集到一定程度,社會就會崩潰。沒有法治,公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私權利得不到有效保護,人人沒有安全感。連治理者也會成為運動中的犧牲品。 」
胡建淼坦言,在一個具有人治傳統的國家裡推行法治是異常艱難的,但他對中國的法治前景依然充滿信心,一是因為中國人民總體上已對法治覺悟,人人會抵制人治,支持法治;二是黨中央對法治高度重視。這次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列為主題,「中國將迎來法治的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