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網上圖片
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胡建淼教授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要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總目標,其關鍵在於「法治化」。
胡建淼認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應當包含國家治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文明化和法治化。民主化在於解決「人民性」,科學化在於解決「客觀性」,文明化在於解決「人性」,法治化在於解決「公正性」。而在這「四化」中,關鍵在於「法治化」,因為,沒有法治的民主是混亂的民主,沒有法治環境不可能有科學決策,法治是對人權的尊重和保護,讓社會走向「真善美」。
這位權威專家指出,國家治理現代化包括政府治理現代化,政府治理能否實現法治化,標誌就是能否建成「法治政府」。什麼是「法治政府」,在他看來,就是「守法政府」,它能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是「權威政府」,它能打擊犯罪、制裁違法,有效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公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是「受監督的政府」,能接受權力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最終接受人民的監督;是能夠成功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社會的政府,讓法治精神滲透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之中;堅持三者有機統一的政府,它能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需釐清五大關係
為此,胡建淼提出,要實現法治政府就要釐清五大關係:法治與政治、法治與民主、法治與改革、法治與效率、法治與德治。其中,他特別強調法治與政治的關係。在內地,「個別地方的個別官員將『講政治』與『講法治』對立起來,有時用所謂的講『政治』來對抗講『法治』。我贊同一位同事的觀點,在現階段,『講法治』就是『講政治』,堅持『法治』就是堅持『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