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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在德國中德法制會議上發言。 受訪者供圖
胡建淼教授在執掌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之前,社會角色可謂多元。1995年到2010年底,他從杭州大學副校長,轉任浙江大學副校長,最後出任浙江工商大學校長。同時,他還是法學教授、國家重點學科憲法與行政法學的學科帶頭人,是知名度很高的法學專家。此外,他還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是承辦了「全國首例農民告縣長案」、「3.31千島湖案件」等著名案件的知名律師。因此,他被人們稱為「大學校長、法學專家、知名律師」三位一體的「三棲」人士。
首在高校設「聽證大廳」
無論頭銜如何,幾十年來,胡建淼從未與「法治」分開過,即使在對大學的治理中,他也力推和遵循「依法治校」,他是第一個在全國高校中設立「聽證大廳」、成立學校裁決委員會裁決校內糾紛、最早宣佈並做到在大學公共廁所內24小時配備衛生紙的大學校長。
如今身為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的胡教授,十幾平米的辦公室顯然沒有執掌一方大學時那般氣派,沒有行政助手,接受訪問時自己給記者倒水沏茶,為記者找書時得自己搬來椅子踩上去,從高高的書櫃上檢索......
「從地方來到北京,您覺得工作角色最大的不同是什麼?」記者問。胡建淼教授說:「工作都很忙,但內容有所不同。在浙江當大學校長,工作事務較雜,而在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要圍繞三尺講台,講好課、做好研究、提供諮詢,工作會更加宏觀一些。」
「聽說不少人對於您來北京,不當校長當教授,有點費解。您更喜歡哪個?」記者追問。胡建淼笑�蚖﹛G 「我來北京,第一是組織調動,第二是本人願意。我為什麼願意,我想:我站在更高的法治平台上,面對來自全國的中高級官員,而他們都是國家的實際治理者,向他們『布道』法治,從而推進中國的法治進程,顯然會比帶領一個大學進入『百強』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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