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運輸業團體今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拘捕阻撓清拆路障的「佔旺」示威者,有法律學者昨日指,倘法院頒布拘捕令,警方就可以直接介入,示威者若不遵從會被視為藐視法庭,可能要負上刑責。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倘法院頒布拘捕令,警方可以直接介入,示威者若不遵從會被視為藐視法庭,可能要負上刑責。
他坦言,由於參與「佔領」者人數眾多,而要在「佔領」地點認出誰人違反臨時禁制令也不容易,故法院在考慮是否發出拘捕令時,會研究拘捕令能否切實執行,而法院作出任何命令時都要十分清晰,確保執行上不會混淆,否則會令很多在「佔領區」圍觀的市民誤墮法網。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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