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日頒布日前發出的臨時禁制令的書面判詞,解釋禁止「佔領」者繼續佔據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一帶的理據,但反對派仍堅拒撤離,涉嫌觸犯藐視法庭罪。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均指出,法庭絕不容許任何凌駕公眾利益的行為,「佔領」行動已超出「公民抗命」的界線,社會正步向動亂邊緣,故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的決定合理。
劉漢銓:「全世界」都捍衛法治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法官只是按照法律辦事,經審視有關證據後作出裁決,判決合理。法院不會容許所謂崇高理想凌駕社會整體利益,而是以中立和專業的態度頒下禁制令,反映了法官堅決捍衛法治,「全世界都是如此。」
他強調,法院並非解決政治爭議的地方,市民不應對禁制令有所懷疑,故促請示威者遵守禁制令,一旦違反就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即使違法者以「公民抗命」抗辯,法院也不會接受。
簡松年:步向失控 促撤離
事務律師簡松年認為,有關判詞「準確、合理」。法官有見「佔領」者的政治訴求凌駕於公眾利益,對香港社會十分危險,有需要頒布禁制令。事實上,「佔領」行動瀕臨動亂邊緣,已超出「公民抗命」不影響社會秩序及穩定的界線,正嚴重危害公眾利益,法院需要以中立身份作出判決。
就法官指「佔領」行動存在演變成「公民動亂」的風險,簡松年表示認同,指「佔領區」的衝突日漸頻繁,正步向失控局面,有關判詞反映事件的嚴重性。簡松年促請示威者盡快撤離,否則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不要視法律如無物。」 ■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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