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社法祖、文森)投訴被警員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昨日第二度向高等法院提交經修改的司法覆核文件,指警方從來沒有以任何形式宣布拘捕他,要求法院聲明10月15日凌晨3時許,警方扣留他的決定不合法。警方表示,曾健超當日涉嫌阻差辦公、襲警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會交由刑事專案小組處理。
曾健超在昨日向法院提交經修改的司法覆核文件,其中增添了10月16日聆訊後發生的事。入稟狀稱,他當日緊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方公布涉事警員的資料但遭拒絕後,同日晚上他再去信警務處處長提出要求,亦未獲回覆。
他續稱,自己於10月19日到灣仔警署報案,當時案件主管向其法律律師承認,只稱拘捕的門檻已經符合,卻未有解釋為何仍未作出拘捕行動。警方猶豫不決及延誤採取適當行動,令調查的公正性已經成疑。
曾健超要求法院聲明警方對他的不人道對待,違反了人權法及香港基本法,及聲明本月15日凌晨3時許將他扣留的決定不合法,又指警方從來沒有以任何形式宣布拘捕他,故無權要求他繼續保釋,他並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披露涉事警員的身份。
其代表律師韋智達透露稱,已掌握其中一名涉案警員的身份,倘警方仍未拘捕涉嫌毆打曾的警員,他會盡快向該名已知身份的警員提出私人檢控。
警務署批准內部募捐助同僚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日指出,曾健超當日涉嫌阻差辦公、襲警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警方會交由刑事專案小組處理。同時,警方正就曾健超索取涉事警員的個人資料徵詢律政司意見,並強調投訴警察課正循刑事方式調查,在完成調查後將徵詢律政司意見。
另據悉,警務處昨日批准兩個警察協會進行內部募捐,向在警方處理有關非法集會及霸佔道路的行動期間,在經濟或其他生活上需要援助的同事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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