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
■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範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國家保護企業以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
■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
■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制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表彰有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
■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絡信息服務、網絡安全保護、網絡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範網絡行為。
■制定社區矯正法。
■抓緊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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