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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親自擔任四中全會《決定》起草組組長。 資料圖片
新華社昨日發布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向十八屆四中全會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所做的說明。
歷時8個多月 廣泛徵求意見
在介紹《決定》起草過程時,習近平說:「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並作出決定。為此,成立由我任組長,張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兩位省裡的領導同志參加的文件起草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文件起草工作。」
習近平表示,文件起草組在成立以來的8個多月時間裡,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開展專題論證,反覆討論修改。其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召開2次會議分別審議全會決定。8月初,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發黨內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包括徵求黨內老同志意見,還專門聽取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意見。文件起草組對全會決定作出重要修改。
習近平在說明中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在「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方面,習近平特別解釋了「建立憲法宣誓制度」。他說,這是世界上大多數有成文憲法的國家所採取的一種制度,在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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