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昨日在「香港大講堂」高峰論壇上表示,「公民抗命」有非常嚴格的定義,包括主要是針對不公不義的法例、要用盡一切可行方法才可實行,例如投票、司法覆核等,「這些事都未做,就早已經去『佔中』了」,同時亦不能侵佔他人的合法利益,但香港反對派的「佔領」行動,卻完全與「公民抗命」定義背道而馳,直斥「佔中三丑」戴耀廷用「愛與和平」的糖衣包裝「佔中」。
示威者不遵禁令 「罪上加罪」
顧敏康說,「佔領」行動聲稱的「和平非暴力」,早在「佔領」第一日已經不存在,例如示威者以雨傘作為武力,「哪裡還有和平與愛?」他指出,高等法院已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繼續「佔領」,示威者不單不遵守,更稱會在「適當時候」自首,「好像我去打劫,我還未搶完,等我搶完以後再去自首?」他批評反對派做法極為荒謬,是「罪上加罪」。
他又指,民主原則是包容妥協、少數服從多數,但「佔領」行為卻是少數人騎在多數人的頭上,「想幹甚麼就幹甚麼,哪有妥協?」他擔心若「佔領」行動持續下去,香港經濟會走下坡,希望「佔領」行動早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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