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新報》今年3月12日報道一宗在少年法庭審訊的案件時,間接披露涉案少年的身份,已離職的總編輯兼社長葉輝(62歲,原名葉德輝),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就少年法庭的法律程序發表一份書面報道」,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判刑時直言案件嚴重,被告違反法庭保障青少年罪犯的原則,作為總編輯應該確保下屬有充足訓練,但考慮他認罪及負責,重犯機會低,故判其接受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