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優待新地無證據 卸任續賄不合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昨日在結案陳辭指出,當許仕仁於2007年中卸任政務司司長後,郭炳江已經沒有理由繼續要行賄他,因許已失去影響力及權力,尤其許於在任期間根本沒有優待過新地,郭炳江繼續向許提供「甜頭」是不合常理的。他認為,控方指控許優待新地的說法,就像「鬼魂」一樣根本找不到。

若收賄 許理應續任司長

蔡維邦昨日在庭上指,郭氏兄弟明知許仕仁成為政務司司長後未必會對新地有好處,如要付錢的話,應付錢給許仕仁�茈L不要重返特區政府,讓新地可以取得更多可賺錢的項目。相反,若許同意擔任司長5年便可以繼續收受賄賂,那為什麼他只肯做兩年,若如控方所指,許需要賄款才可生存及享受奢華的生活,許理應繼續出任司長,令名下銀行戶口內的存款「越滾越多」。

蔡維邦稱,廉署早於2009年12月約晤許仕仁問話,當許仕仁是以「證人身份」被召見,及回應廉署助理處長余振昌的提問,身為證人的許仕仁便「有問有答」,許無理由加插其他答案內容,故控方不應因許仕仁沒有詳細向廉署交代始末,就批評許仕仁向廉署「隱瞞事實真相」。

此外,當時負責以筆記錄的廉署女調查主任確在紙上記錄了「花紅付款」(bonus payment)的字眼,但事後女調查主任將筆記整理後,「花紅付款」字眼卻變成「額外付款」(premium)。因此許仕仁由一開始向廉署解釋從新地收取的412.5萬元便是「花紅」,是完全與他及郭炳江在庭上的證供,以及郭炳聯在「自白書」的說法「完全吻合」。

控方指證據確鑿 難覓得

蔡維邦認為,控方指控許優待新地的說法,就像「鬼魂」一樣,根本找不到,而控方口中一直所指的「證據確鑿」(smoking gun)根本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

蔡強調,本案牽涉特區政府高官涉嫌收受金錢利益嚴重的罪行,控方意圖令各陪審員相信一個沒有實質證據的指控,蔡提醒各陪審員案件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如果陪審團認為許的辯解有可能是真實,就要裁定他全部8項罪名不成立。

相關新聞
壽宴蝕錢 朱牧捐款何來﹖ (圖)
議員:朱戴涉串通撒謊 玷污港大 (圖)
收捐來歷不明 港大飽受批評 (圖)
美國會啟動修法干涉港事務
「佔中」拖累 經濟勢下行 (圖)
中小企10月營商環境急變差 (圖)
經濟不明朗 樓市風險增
港府預測2014年經濟增長 (圖)
各機構預測本港今年經濟增長 (圖)
本港今年中小企業動向指數 (圖)
42%旺角小商戶上月生意跌逾半 (圖)
堵路害八旬腳傷翁徒步求醫 (圖)
律師:阻清障即藐視法庭可被拘
許Sir:倘「清完再佔」必果斷執法 (圖)
「佔旺」禁令待清晰用字再執行 (圖)
湯家驊批抗令同道壞法治
監警會設委會專查「佔中」投訴
范太:助學聯無面見港人 (圖)
特稿:傳持美護照 岑敖暉棄闖京
陳雲生籲「一人一郵」舉報郭紹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