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于永傑、實習記者 劉名秀 山東報道)昨日,山東高院對招遠涉邪教殺人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上訴,維持原判;對維持張帆、張立冬死刑判決的裁定,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
今年5月28日,「全能神教」教徒張帆、張立冬等六人為發展邪教成員,在招遠市羅峰路麥當勞快餐廳向同來就餐的被害人吳某某(女)索要聯繫方式,遭拒絕後,認定其為「邪靈」,遂將其毆打致死。事件震驚內地。11月,煙台中院一審判處張帆、張立東死刑,呂迎春無期徒刑,張航、張巧聯分別獲刑10年、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