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證監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經該會核查獐子島事件後,未發現獐子島2011年底在播蝦夷扇貝苗種的採購、底播過程中存在虛假行為,未發現大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存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行為,但獐子島存在決策程序、訊息披露以及財務核算不規範等問題。
中證監指,對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大連證監局已經採取責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深圳證券交易所亦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對投資者關心的問題,已要求獐子島採取召開投資者媒體見面會的方式,予以解釋和說明。
高層減薪五成承擔責任
獐子島昨日就巨虧事件推出一系列後續措施,包括董事長吳厚剛自願出資1億元(人民幣,下同)承擔公司災害損失,並自本月起每月僅拿1元薪酬;11名總裁辦成員計劃在股票復牌後拿出2,000萬元增持公司股票,並承諾2年內不減持;其他總裁辦成員自今年薪酬降低50%。獐子島3年前斥5億元投放74億粒扇貝苗,早前公司突然宣布因遭遇異常冷水,扇貝死清光。
鄧舸說,中證監注意到獐子島管理層已經承諾採取一定方式對公司的損失予以補償。該會將督促管理層切實履行承諾,並鼓勵上市公司管理層在公司因經營決策失誤發生重大損失時,依法主動承擔責任,積極採取措施,減少公司損失,保護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就股票期權管理徵意見
另外,中證監表示,就股票期權管理辦法意見稿及相關指引,近期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設定了券商等機構參與相關期權業務的資格。該辦法設定了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參與股票期權的資格,明確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自營及做市業務,同時允許期貨公司從事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和行權交割相關的有限範圍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該辦法還明確證交所為股票期權的交易場所。
在股票期權經紀業務方面,辦法要求參與試點的券商和期貨公司應符合業務制度、從業務人員、技術系統等要求或條件。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期權試點的,應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目前中證監尚未宣布股票期權首批試點的具體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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