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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佔領」涉嫌觸犯多條嚴重罪行。帶頭發動「佔領」的「佔中三丑」日前就大搞「自首騷」,一眾曾「大義凜然」宣稱會「主動自首」的反對派「大佬」,擔心罪行或影響專業資格,不斷「褪�恁v,僅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當「炮灰」。日前陪同「佔領」者自首但自己不自首的公民黨成員、大律師陳淑莊昨日聲稱,由於身有「其他職責」,暫時未有計劃自首,盡顯自私可恥的真面目。
在違法「佔領」啟動前,「佔中三丑」曾要求「佔領」者簽署「佔中意向書」,並需在「支援公民抗命,但不會參與違法行為」、「參與公民抗命,但不會主動自首」、「參與並會主動自首」3個選項作選擇。當時,多名身為法律界中人的反對派「大佬」均簽署了該承諾書。
不過,違法「佔領」涉嫌觸犯多條嚴重罪行,「佔領」者日後或需面對刑事檢控,有可能留案底,甚至面對相關專業的跟進行動。據了解,律師會就任何律師的行為操守問題,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召開紀律聆訊來處理。教育局也強調,若有教師違法或嚴重失德,學校可按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採取不同的紀律處分,「原則上若教師干犯嚴重罪行,局方會取消其教師資格。」有關「大佬」就齊齊褪�恁C
陳淑莊何秀蘭言行自私可恥
身為大律師的陳淑莊昨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自己暫時未有計劃自首,「如果沒有記錯,我是簽了『不會主動自首』,亦『不會不作出抗辯』。自首是其中一種負責任行為,但由於『身有其他職責』,待運(行)動完結後,我會在『適當時候』做一些『我認為正確的事』。」
曾經承諾會「主動自首」的工黨議員何秀蘭則「訴諸以情」,稱「這一刻我們是不會『離棄』廣場上的市民,定會在事情較為明朗化或階段性小結時先去自首,承擔法律責任。」眾反對派「大佬」的言行,盡顯自私可恥的真面目。 ■記者 李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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