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為加強中共黨內監督、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
綜合新華網、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日消息,中共黨章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
最終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
中央紀委向黨的工作部門和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派駐紀檢組,在中共歷史上尚屬首次。新設7家派駐機構,是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的重要一步。中央新出台的《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提出,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中央要求,各駐在部門和歸口監督單位領導班子要把支持新設派駐機構工作,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自覺接受派駐機構監督。各新設派駐機構要堅守責任擔當,勇於探索創新,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作用,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中央紀委副書記、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副組長陳文清表示,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中,中央紀委監察部設置了52家派駐機構。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主要是從兩個方面,一是對尚未設置派駐機構的80多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派駐機構,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二是對派駐機構進一步明確職能、理順關係、分清責任,切實強化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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