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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於本月底成立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劃審理重大案件。圖為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經中央批准,北京和上海將分別組建跨行政區劃的中級人民法院。據了解,這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大舉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北京將於12月底成立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該院將跨行政區劃審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說,「跨行政區劃審理重大案件,特別是審理行政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環境保護案件和食品安全案件,有助於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防止出現訴訟『主客場』現象,這是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的重大舉措。」
據悉,北京四中院法官遴選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該院成立後,符合該院管轄條件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將由該院管轄,而不再按行政區劃,到行政區劃法院起訴。
此外,經中央批准,除北京外,上海也將組建跨行政區劃的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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