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將成立信託業保障基金,對信託公司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穩妥解決剛性兌付問題。根據銀監會與財政部聯合昨日發布的《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信託公司可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請,並提交流動性困難解決方案及保障基金償還計劃,之後,保障基金將對信託公司進行有償救助。
逐步釋放存量風險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行業保障機制明確要求在「賣者盡責」前提下切實落實「買者自負」,如果賣者(信託公司)已經履職盡責,出現的風險均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保障基金的介入,可將單體項目和單體機構風險消化在行業內部,是逐步釋放存量風險、減少對金融市場乃至社會負外部衝擊的關鍵手段。
保障基金主要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包括信託公司或融資者等利益相關者。信託公司按凈資產餘額的1%認購;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屬於融資性資金信託的,由融資者認購。保障基金現行認購執行統一標準,條件成熟後再依據信託公司風險狀況實行差別認購標準。
保障基金的日常運用主要限於銀行存款、同業拆借、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票據)、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
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內地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12.9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稅後利潤440.86億元。然而,隨着經濟下行壓力,產能過剩、樓市下行等問題顯現,2013年下半年以來,信託業風險開始顯現並逐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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